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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丽区人民检察院对一起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召开公开听证会
为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提升公益诉讼检察监督的公开度、透明度,10月13日,东丽区人民检察院对一起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举行公开听证会,就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及案件处理等问题听取听证员及当事人意见。听证会由案件承办人主持,邀请1名人民监督员、2名“益心为公”志愿者担任听证员参加听证,另有2名群众旁听。
简要案情
经查,郑某在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情况下,从没有资质的陌生人手中购进来路不明的保健食品,在其经营的成人用品店进行销售,经检测,上述保健食品含有西地那非、他达那非等非法添加物质成分。郑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行为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侵害了不特定消费者合法权益,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听证过程
听证会上,承办人介绍了案件事实及证据情况,郑某发表了对案件处理的意见。在对案件事实、证据全面了解的基础上,各听证员一致同意东丽区人民检察院对郑某危害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向法院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同时,对检察机关通过举行公开听证方式,提高办案透明度,增强司法公信力的做法予以充分肯定。
本次公开听证是东丽区人民检察院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听证,有力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应听尽听”工作部署,持续提升办案质效。下一步,东丽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推进案件公开听证规范化,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树公信,推动各项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文字:第五检察部 图片、编辑:丽检新媒体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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